黄海造船有限公司拆船项目报批前第三次公示


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为600万元,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,利用现有船台及车间等建筑进行拆船舶解。 项目废气、废水、固废及噪声采取相应的合理的防治措施后,均达标排放。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要求。

黄海造船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五十五条规定: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、排放方式、排放浓度和总量、超标排放情况,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环保部下发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(部令【2014】第31号文件),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,及时、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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